适量点餐,实行分餐制、使用公筷公勺公夹,减少塑料制品和一次性餐具使用。
不随地吐痰、便溺,不乱扔烟头、果皮、饮料罐、包装物、口香糖、口罩、一次性餐具等废弃物。
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,乱穿马路,翻越交通护栏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;警告后拒不改正的,或将罚款。
这些市民的日常行为,或文明或不文明,在不久的将来,都通过法律程序来规范。
在8月24日下午召开的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草案)征求意见座谈会上,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宏樱和刘熊擎天博士,与各县区、市直和区直相关部门围绕《条例》做深入交流,提出修改意见。
为顺应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需要、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,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,推进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新风,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,今年初,依法启动了《条例》立法工作。
为增强《条例》立法起草的科学性和操作性,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《条例》立法起草工作,我市多次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,并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,成立项目课题组,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。
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、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撰团队执行负责人刘熊擎天:
社会文明是一个地区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,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、满足感、幸福感的重要支撑。《条例》旨在大力弘扬“困难面前不低头、敢把沙漠变绿洲”的新时代武威精神,坚持以人为本、统筹推进、奖惩并举、重在养成的原则,建立党委统一领导、政府组织推进、部门各负其责、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,构建共建、共治、共享的文明行为格局。
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魏红霞表示,《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的第一部法规,意义重大。制定《条例》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需要,也是引导规范公民文明行为的需要,社会有共识、立法有依据、实践有探索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将为武威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。